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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光亮带钢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22 点击数:1569

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腾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侧,2020年1月10日,广东宝嘉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为了更换发展业务将厂房及生产设备转让给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由“广东宝嘉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陈加龙”变更为“吴嘉湧”。广东宝嘉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已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揭阳市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揭市环审(2016)62号],并已在2019年11月建成。原有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863.8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年产光亮带钢15万吨;主要设备为冷轧机14台、电能光亮退火 炉12台、分条机2台、氨分解装置2 套、平整机1台等,员工人数100人。


现为发展需要,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拟购12台燃气光亮退火炉,进行退火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为此,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拟建设揭阳市德宝铭不锈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光亮带钢生产线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利用原有项目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原有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863.8平方 米,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建成后预计年产15万吨光亮带钢。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8]689号),“若该吸收合并经合法程序完成后,相关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 未发生重大变动,则企业无须报批或者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经转让后,性质、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但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将原项目12台电能光亮退火炉更换为12台燃气退火炉, 并新增2台磨床用于冷轧机轧辊维护,导致新增污染物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故项目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建设项目在未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于2020年1月将原 项目12台电能光亮退火炉更换为12台燃气退火炉,并新增2台磨床用于冷轧机轧辊维护,随后投入生产, 属于未验先投项目,且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发生了重大变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于2022年12月16日下发了揭市环(揭东)罚〔2022〕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罚款。该项目从罚款到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暂未投入运营。目前建设单位已缴纳罚款,同时建设单位根据现阶段政策要求,进行环评手续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