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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拟对钢铁等行业实行总量控制

发布时间:2020-12-30 点击数:2909

近日,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工信厅、能源局,草拟了《关于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

加快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步伐。2021年~2023年重点对火电、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铜铅锌、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改造,力争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全面推进煤电机组综合节能改造。各盟市至少按照40%、40%、20%的进度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加大对节能技改项目支持力度。

控制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审批铁合金、电石、电石法聚氯乙烯(PVC(7085,-5.00,-0.07%))、水泥(熟料)新增产能项目,对于2020年底前已批复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停建或缓建。钢铁、电解铝行业实行总量控制,除已经完成或正在产能置换和利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生产电解铝的项目外,不再审批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控制焦炭(2799,-26.50,-0.94%)新增产能,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在不突破现有产能(含2020年底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施产能等量置换。其他地区除2020年底前已开工建设利用外焦煤(1650,-47.50,-2.80%)就地加工转化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焦炭产能项目。

落实绿色电价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蒙西电网高耗能行业优待电价,对自备电厂开征政策性交叉补贴,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电价和基本电费折算电价政策,完善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电力交易方案,调整交易模式。电价政策调整范围和价格由有关部门另行发布。

(源:内蒙古发改委)